根据《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》 第十四条 学校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评定的相关规定。经学生申报,班级公示,二级学院初审合格。现将2024-2025-2学期《学校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》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。详见附表。
为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公示3天,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——2025年10月14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10月14日下午5点前向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实名反映。
地址:酒谷湖校区8B101
电话:18308322411
附件:
经管2024-2025-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-公示.xlsx
经济管理学院
2025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