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管理学院马小洪院长受邀担任“泸州市乡村振兴责任制”专题培训班授课教师
来源:经济管理学院   作者:严小林   点击数:414   日期:2023-04-28

4月24日上午,“泸州市乡村振兴责任制”专题培训班在我校正式开班,来自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,区县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,区县党委农办主任、农办专职副主任,2023年拟创建乡村振兴省级先进乡镇(街道)、市级先进乡镇(街道)、市级成效显著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主要负责同志共67人参加培训,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马小洪受邀担任授课教师。

马小洪全面细致地解读了《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从出台背景、四大重点、落实措施等方面与学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讨论。马小洪强调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要因地制宜、统筹兼顾,条块结合、分级负责,求真务实、注重实效,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层层落实省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要求。

马小洪以叙永县摩尼镇为例,并将此次《实施办法》与此前发布的《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》进行对比,结合实例多维度,多层次深刻剖析了在实际工作中要如何落实《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》。他指出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考核不能过于强调“要干什么”的过程式考核,还要兼顾目标性考核;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,打造发展型乡村。

课程最后,马小洪与学员就乡村振兴的新模式进行了交流讨论,共同学习发达国家、领先区域发展乡村的成功之道。他总结指出乡村振兴责任制要落实好,需做好以下几点:一是坚持因地制宜,二是防止组织制度泛华与盲目扩大化,三是坚持目标导向而非手段导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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